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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勞動部
發文字號: 勞動發能字第 108051599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5 卷 210 期 5275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旨: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第 2  項等規定,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
腦技能基金會辦理「109 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及發證等學科測試
有關工作」

主    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辦理「109 年度技術士技能檢
          定即測即評及發證等學科測試有關工作」。
依    據:一、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第 2  項。
          二、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 12 條第 3  項。
          三、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旨揭委託業務,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與其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二、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地址:臺中
              市南屯區黎明路 2  段 501  號 6  樓,電話:04-22500710 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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