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0 卷 195 期 38440-38450 頁
公告勞動部「103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 2 梯次各職類辦理術科測 試單位一覽表」
主 旨:公告本部「103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 2 梯次各職類辦理術科測試 單位一覽表」(如附件)。 依 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 12 條第 3 項、行 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16 條及地方制度法第 2 條等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各辦理單位執行旨揭業務,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及其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如對本公告內容有所疑問,請洽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地 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 2 段 501 號 6 樓。電話:(04)2259 5700 分機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