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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 100082424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內政部消防署
行政院公報 第 17 卷 138 期 2319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0、123 條
消防法 第 15 條
旨:
依據消防法第 15 條規定,公告廢止編號 AK39401379 之液化石油氣容器
定期檢驗合格標示

主    旨:公告廢止編號 AK39401379 之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合格標示。
依    據:一、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2  項及第 123  條第 4  款。
          二、消防法第 15 條。
公告事項:一、經查長○瓦斯行所持有液化石油氣容器 20 公斤裝 1  只(容器號碼
              EC9520005358),其所附加之定期檢驗合格標示(編號 AK39401379
              )業已遺失,前揭標示應予廢止。
          二、不服本處分者,得自本處分刊登行政院公報或揭示之次日起 30 日內
              ,繕具訴願書逕送本部(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8  樓
              ),並由本部函轉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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