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5 卷 161 期 41109 頁
交通部公告委任執行「野柳暨周邊停車場委託營運移轉案」
主 旨:公告委任本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野柳暨周邊 停車場委託營運移轉案」。 依 據: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5 條第 2 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1 項及第 3 項。 公告事項:有關主辦機關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旨揭「野柳暨周邊停車 場委託營運移轉案」之事項,自即日起委任本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 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