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6384004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中市環水字第 104002740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19 日
資料來源:
臺中市政府公報 104 年夏字 第 1 期 133-13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水污染防治法 第 4 條
旨: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04  年
度「臺中市流域污染總量管理及點源污染削減計畫-臺中市大度橋上游污
染熱區、潭子加工出口區及中科園區稽查管制暨民眾參與巡守推廣計畫」

主    旨:公告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04  年度「臺中市流域污
          染總量管理及點源污染削減計畫-臺中市大度橋上游污染熱區、潭子加工
          出口區及中科園區稽查管制暨民眾參與巡守推廣計畫」。
依    據:一、水污染防治法第 4  條。
          二、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9  條之 1。
          三、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下列事項:
          (一)總量管制之目標水體推動流域污染總量管理相關事宜。
          (二)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等水污染源稽查管制工作(包含正常操作查
                核、深度查核、科學蒐證、功能評鑑、水質採樣等作業)。
          (三)暗管、繞流排放管線或不明管線查緝及封閉、拆除。
          (四)許可申請、定期申報及連續監測系統連線等相關審查核發及現場勘
                查作業。
          (五)污染減量宣導及水污染法規說明會。
          (六)配合架設水質連續自動監測相關設備。
          (七)轄內工業(園)區雨水道巡查。
          (八)河川巡守隊運作、教育宣導等工作。
          (九)水區劃定作業相關事宜。
          (十)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與攝錄影監視系統穩定操作。
          二、委託期間溯自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25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大墩
              19  街 186  號 3  樓之 1,電話:(04)35013796。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地址:臺中市西區
              民權路 99 號,電話:(04)22289111  轉 66332。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