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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中市環水字第 104000817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臺中市政府公報 104 年春字 第 4 期 89-9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旨: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艾亦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4 
年度臺中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主    旨:公告委託艾亦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4 年度臺中市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依    據: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 4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
          一、委託「艾奕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下列事項:
          (一)本市轄區土壤及地下水品質檢測工作。
          (二)執行本市公私場所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情形及污染物來源之查證工
                作,並進行土壤、地下水或相關污染物採樣及地下水監測井之設置
                。
          (三)針對本市公告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之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
                任人、污染土地關係人或污染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
                有人,對相關管制或污染改善措施配合情形執行檢查工作。
          (四)針對本市列管污染場址採取適當措施或實施控制計畫結果,進行土
                壤或地下水污染物濃度之查證工作。
          二、委託期間溯自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艾奕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五段 8
              號 16 樓,電話:(02)27200999;高雄辦公室:高雄市復興四路
              12  號 6  樓之 1,電話:(07)5376611。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地址:臺中市西區
              民權路 99 號,電話:(04)22289111  轉 6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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