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公報 104 年春字 第 4 期 90 頁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委託京丞資源國際有限公司執行「臺中市 104 年 度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作業委辦計畫」
主 旨:本局委託京丞資源國際有限公司執行「臺中市 104 年度一般廢棄物清除 處理費徵收作業委辦計畫」委辦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委託事項: (一)辦理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及低收入戶免徵、減徵一 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作業。 (二)協助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按戶定額徵收作業。 (三)協助辦理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停徵及復徵作業。 (四)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作業資料庫及宣導網頁更新維護。 (五)其他配合本計畫相關行政作業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