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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甲係經祭祀公業依規約選任之管理人,然未經民政機關(單位)准予備查,其以祭祀公業代表人身分,為具領祭祀公業土地徵收補償費,提起行政訴訟。被告抗辯原告代表人甲未經合法備查程序,非合法代表人,且依土地徵收法令補充規定第九點規定祭祀公業已選定管理人,且向民政機關備查有案者,始得由管理人具領,爭執甲無權代表祭祀公業,則法院應否依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項規定,先裁定命祭祀公業補正合法代表人?抑或逕行為實體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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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當事人逾法定期間始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程序之重新進行,倘經行政機關駁回其申請,其提起訴願亦遭駁回。試問:若其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應如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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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房屋經過縣政府認定為形式違建,並經縣政府以違章建築補辦手續通知單,通知房屋所有人應檢齊文件補辦建造執照,如逾期未補辦,則將通知工程隊拆除。復經房屋所有人逾期未補辦,縣政府又以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通知將對該不合法之房屋執行拆除。房屋所有人不服,經訴願後,再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問行政法院應否受理並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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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經董事會決議選任新任董事長後未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且公司之前董事、監察人職務因逾期未辦理而當然解任,提起行政訴訟時,受訴法院應否以公司未經合法代表人提起訴訟,裁定命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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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軍校生家長於 91 年簽訂退學賠償金協議,並經由法院公證處公證,且約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而軍校遲至 99 年持上開公證書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並核發債權憑證。103 年 11 月軍校持上開民事執行處所核發之債權憑證,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聲請強制執行。問題(一):軍校持民事執行處所核發之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地方法 院行政訴訟庭是否可以處理?問題(二):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若發現執行名義已逾 5 年請求權時效 ,應該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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