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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濱海管理站促參案申請經濟部能源局補助辦理光電經典建築,所涉興建工程是否應按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疑義
2
旨: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如有民間機構經營不善,並經主辦機關終止投資契約者,得否準用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及其相關損害賠償事宜疑義
3
旨:
政府機關讓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務,按政府採購法第 100 條第 2 項之規定,受讓者僅限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即係同法第 3 條所指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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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學校建置實習商店,於其興建之初即規畫空調設備,後因經費問題無法設置者,得於委託營運後,由校方再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增設空調設備,至與廠商議約部份應按投資契約辦理
5
旨: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案件,所涉興建工程有無政府採購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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