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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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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審查人員查核室內裝修圖說並簽章負責後,始准於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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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行政罰法第 18 條、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等規定參照,如地方政府為使轄內建築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正當,依行政程序法訂定性質上屬行政規則之裁罰基準,惟內容須與建築法規定相符,不得逾越建築法授權裁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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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法務部就地方政府公告室內裝修業者受裁罰業者名稱及違法行為人姓名,涉及行政罰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程序法及建築法等相關法律疑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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