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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可分為 A:優先拆除、B :政策性案件、 C :影響公共安全、D :一般性案件等四大類(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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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建築法、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臺北縣政府修正「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並自 9 9.10.26 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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