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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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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所謂利害關係證明文件,係指得證明申請人與申請閱卷內容有法律上利害關係存在者之謂,然各機關申請閱卷項目繁雜,所謂證明文件實無法一一列舉,仍須由受理機關,依申請人檢附證明文件審查後再由機關決定准駁
2
旨:
檢送法務部「行政程序法執行小組」第二次會議紀錄
3
旨:
有關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委員是否屬行政程序法所稱之公務員疑義
4
旨:
行政程序法第 47 條有關公務員於行政程序中之接觸情形及第 69 條有關機關、法人或非法人之團體為送達者對規定適用疑義
5
旨:
關於行政程序法第四十七條「行政程序外之接觸」規定之具體適用及處理方式疑義
6
旨:
有關行政程序法第四十七條疑義
7
旨:
關於行政院衛生署臨床試驗審查人員是否符合公務員之定義,而適用行政程序法迴避規定之適法疑義
8
旨:
有關行政程序法第四十七條「行政程序外之接觸」規定之具體適用範圍及處理方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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