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區公所得核准於道路寬度達十五公尺以上之道路兩旁、安全島或分 隔島之路燈桿,懸掛廣告旗幟。但情形特殊之路段,經各區公所公告 者,不在此限。 廣告旗幟之廣告內容不得有違反公序良俗。
3 三、各區公所得核准於道路寬度達十五公尺以上之道路兩旁、安全島或分 隔島之路燈桿,懸掛廣告旗幟。 廣告旗幟之廣告內容不得違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