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27923090人
1
旨: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新增保護區內建築物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存在,而未領有合法建築物證明者,於申請新建、增建及改建執照時,以建築師出具簽證檢核表簡化原有合法建築物資格認定作業程序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