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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供售公立國中小之餐食業者(含自立午餐及校園團膳供應商)」,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於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
2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新北市政府所轄之「公私立國中小學自設廚房及合作社」及「大專院校內餐飲業者」,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
3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蛋製品工廠」、「餐盒食品工廠」「月子餐食品工廠」、「寶寶副食品工廠」及「特殊營養食品製造工廠」等工廠,應每年安排負責人及從業員工接受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
4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大賣場」應訂定庫存報廢、逾期食品之回收銷毀機制及退貨處理程序,其流向應以書面或其他足以查考方式記錄,且紀錄至少保存二年
5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為維護民眾權益,供售私立國中小及公私立高中職校之餐食業者(含自立午餐及校園團膳供應商)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本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
6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為維護民眾權益,連鎖飲冰品業者(至少於本轄設有 3 處以上直營或加盟經營據點之現場調製飲冰品業者)及西式連鎖速食業(至少於本轄設有 5 處以上直營或加盟門市),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本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
7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新北市所轄之國際觀光旅館附設餐廳、肉類加工食品工廠及水產品加工食品工廠,應每年安排負責人及從業員工接受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
8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新北市所轄之 3 星級以上旅館附設餐廳,應訂定庫存報廢、逾期食品之回收銷毀機制及退貨處理程序,其流向應以書面或其他足以查考方式記錄,且紀錄至少保存二年
9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新北市所轄之連鎖飲冰品業者(位於本轄直營或加盟經營據點之現場調製飲冰品業者)及國際觀光旅館附設餐廳,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10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自 110.01.01 日起應揭露「豬肉及其豬肉原料原產地」、「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及「上傳相關檢驗報告或來源證明」等事項,並應於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及營業處所公開揭露消費資訊
11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燒肉燒烤餐飲業(2 處以上)」及「連鎖牛豬排餐飲業(2 處以上)」業者,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及營業處所公開食材來源及其他營業資訊
12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具工廠登記之「豆製品工廠」,應每年安排負責人及從業員工接受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
13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便利商店」,應訂定庫存報廢、逾期食品之回收銷毀機制及退貨處理程序,其流向應以書面或其他足以查考方式記錄,且紀錄至少保存 2 年
14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燒肉燒烤餐飲業」及「連鎖牛豬排餐飲業」,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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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日式丼飯定食店(2 處以上)」業者,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及營業處所公開食材來源及其他營業資訊
16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具工廠登記之「澱粉類食品工廠」,應每年安排負責人及從業員工接受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
17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日式丼飯定食店」,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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