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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新北市政府所轄之「公私立國中小學自設廚房及合作社」及「大專院校內餐飲業者」,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
2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新北市所轄之連鎖飲冰品業者(位於本轄直營或加盟經營據點之現場調製飲冰品業者)及國際觀光旅館附設餐廳,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3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新北市政府所轄之「20 桌以上筵席餐廳之業者」、「連鎖餐飲業者」、「連鎖食品烘焙業」、「大賣場及連鎖超市」及「政府機關員工餐廳」,應於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4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自 110.01.01 日起應揭露「豬肉及其豬肉原料原產地」、「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及「上傳相關檢驗報告或來源證明」等事項,並應於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及營業處所公開揭露消費資訊
5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早餐店(至少 5 處以上)」、「現場有調製飲品或供應熱藏熟食之連鎖便利商店(至少 2 處以上)」、「醫院美食街餐飲業者」及「百貨美食街餐飲業者」,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食材登錄平台及營業處所公開食材來源及其他營業資訊
6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公有市場營業之食品攤商」、「連鎖便利商店」、「500 人以上大型職場之員工餐廳」、「醫院美食街餐飲業者」及「百貨美食街餐飲業者」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7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燒肉燒烤餐飲業(2 處以上)」及「連鎖牛豬排餐飲業(2 處以上)」業者,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及營業處所公開食材來源及其他營業資訊
8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燒肉燒烤餐飲業」及「連鎖牛豬排餐飲業」,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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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日式丼飯定食店(2 處以上)」業者,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及營業處所公開食材來源及其他營業資訊
10
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連鎖日式丼飯定食店」,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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