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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公告委託辦理天然氣事業之輸氣管線檢測事項,期間自 103.09.23 起至 104.12.31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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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要旨:
公告天然氣事業法第 51 條第 2 項委託事項,自 105.03.24 起至 105 .12.31 止,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天然氣事業之輸氣管線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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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要旨: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 51 條第 2 項規定,公告自 106.03.09 至 106. 12.31 止,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天然氣事業之輸氣管線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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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要旨: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 51 條等規定,公告自 107.01.25 至 107.12.31 期間,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天然氣事業之輸氣管線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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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要旨:
公告自 108.02.12 起至 108.12.31 期間,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天然氣事業法第 51 條第 2 項天然氣事業之輸氣管線檢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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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要旨:
依據石油管理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32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33 條第 2 項及天然氣事業法第 51 條第 2 項等規定,公告自即日起至 1 09.12.31 經濟部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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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要旨:
自公告日起至 110.12.31 期間,依據石油管理法第 28、32、33 條及天然氣事業法第 51 條等規定,經濟部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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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要旨:
公告經濟部自公告日起至 112.12.31 止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石油製品與天然氣品質查驗」及「石油與天然氣輸儲設備檢測及查核」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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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要旨:
經濟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石油製品與天然氣品質查驗」及「石油與天然氣輸儲設備檢測及查核」相關業務,並自公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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