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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公告劃定叭嗹溪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
2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劃定十八重溪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並自 100.02.22 生效
3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雙溪、貢寮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並自 100.02.23 生效
4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劃定平溪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並自 100.02.23 生效
5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劃定百拉卡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並自 100.02.22 生效
6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劃定老梅溪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並自 100.02.22 生效
7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劃定康誥坑溪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並自 100.02.22 生效
8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劃定員山及蛇形溪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並自 100.02.22 生效
9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劃定瑪鋉溪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並自 100.02.22 生效
10
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劃定姜子寮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並自即日生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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