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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公告「太魯閣國家公園空氣品質淨區交通工具管理實施要點」
2
旨: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 條等規定,公告臺北市政府劃定低污染排放示範區
3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訂定「空氣品質淨區第一批管制區域」並自 105.12.01 日起生效
4
旨:
對於使用中車輛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給予再次限期檢驗通知,而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0 條規定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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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4 條第 2~4 項及行政程序法第 138 條規定,公告徵求「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訓練委託辦理機構」北、中、南等三區各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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