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27742097人
1
旨:
訂定「臺北市政府新聞處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臺北市政府新聞處處理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並自 95 年 10 月 20 日起生效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