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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16 條規定,委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辦理傳染病防治業務有關感染性生物材料與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提供傳染病或疑似疫苗接種後產生不良反應個案之相關資料、傳染病檢體採檢、病理解剖檢驗、國際及指定特殊港埠檢疫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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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委任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含附設幼兒園)執行校園密切接觸者之相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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