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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申請提供行政資訊等程序,應依行政程序法、行政資訊公開辦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等相關規定核處,如駁回請求者,因係屬行政處分,應記載教示條款,以讓當事人提起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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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11 條第 3 項等規定,公告 105 年度勞資爭議案件委託民間團體指派調解人進行調解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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