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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所詢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核准成立「高雄市公務機關約聘僱人員職業工會」及「高雄市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產業工會」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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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政府行政機關內工作之員工包含約僱及約聘人員,其薪給若屬公務預算,依「工會法」第 4 條規定,不得組織或加入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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