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27728169人
1
旨:
如有留學顧問有限公司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短期遊學打工並收取相關費用者,因係屬就業服務法第 35 條第 1 項規定之就業服務業務範疇,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從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