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45247862人
相關實務見解
1
裁判字號:
107年判字第 86 號
要
旨:
現行法令針對無線寬頻接取業務係採取高密度之管制,得標業者得以經營該項業務,乃係基於主管機關所核發之各項(特)許可,其性質並非行政契約,而係須經申請之授益行政處分,自不得主張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47 條第 1 項有關行政契約情事變更規定,請求展延特許執照之有效期間。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