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33042921人
1
旨:
關於課稅處分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是否得拒絕納稅義務人申請閱覽疑義
2
旨:
核釋稅捐行政救濟案件,因程序不合而告確定後,如原處分確有錯誤,可否依行政程序法變更
3
旨:
行政程序法第 49 條及相關學說參照,人民提出申請,係因依法對行政機關享有公法上請求權,請求行政機關為特定行政行為,又稅捐稽徵法「復查」屬法定特別救濟方式,與該條所稱「基於法規之申請」有別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