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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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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銀行法第 45 條第 1 項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銀行(含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申報作業,其申報項目及時間由櫃買中心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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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銀行法第 45 條等規定,公告委託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辦理銀行監理資料蒐集暨處理作業及委託期間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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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銀行法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委託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用櫃買中心及徵信中心蒐集彙整之資料辦理 104 年銀行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及風險監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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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公告辦理金融業者持有公債之會計科目分類、公平價值評估、評價損益認列及揭露暨資產減損評估等項查核工作之受委託單位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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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依銀行法、票券金融管理法及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建置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申報項目及時間依櫃買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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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關於依法指定或委託會計師辦理對金融機構及發行人檢查或查核作業,是否應適用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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