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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鄉(鎮、市)年度總預算雖經縣府核定,倘公所遲不發布,有無地方制度法第 40 條第 1 項發布日及第 76 條代行處理規定之適用疑義
2
旨:
關於「行政資訊公開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預算、決算書」,是否包括公共工程預算書、決算書及未完成發包之工程,如何主動公開等疑義
3
旨:
依據預算法第 51、96 條,公告臺北縣 99 年度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之主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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