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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接管省有建物應移轉國有依國有財產法保管者免稅
2
旨:
原省有土地移轉為國有後依國有財產法之規定徵免地價稅
3
旨:
有關國有土地及國有建築改良物,除依法例外情形者外,免徵土地稅及建築改良物稅,故機關接管原省有國宅社區建築改良物,因移轉為國有,得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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