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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原省有土地移轉為國有後依國有財產法之規定徵免地價稅
2
旨:
有關國有土地及國有建築改良物,除依法例外情形者外,免徵土地稅及建築改良物稅,故機關接管原省有國宅社區建築改良物,因移轉為國有,得免徵房屋稅
3
旨:
本案於精省前,已奉准由臺灣省取得所有權尚未完成實測與權屬及管理機關登記之填築新生土地,應可同意由交通部所屬港務局辦理國有及管理機關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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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場地設施應屬公用財產,並為管理機關,而場地設施應如何管理使用,應屬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而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故應得就場地設施之使用管理事項訂定行政規則,另自該院設置目的以觀,似未賦予人民有申請使用場地設施公法上請求權,倘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提供人民使用,應屬公用財產管理方式範疇,從而應無所謂以行政規則限制人民權利而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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