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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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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地方民選首長如因政務活動、禮儀民俗或為民服務事項而參加民間婚喪喜慶活動者,尚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0、11 條等規定;如首長參加民間婚喪喜慶活動係屬私人行程者,則應於辦妥請假程序後方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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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出勤請假之管理規定疑義說明
3
旨:
有關公務人員及聘僱人員於娩假期間,擔任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及兩項公民投票選務工作人員補休疑義
4
旨:
軍聘人員離職轉任公務人員,其休假年資是否銜接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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