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27731610人
1
旨:
地方民選首長如因政務活動、禮儀民俗或為民服務事項而參加民間婚喪喜慶活動者,尚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0、11 條等規定;如首長參加民間婚喪喜慶活動係屬私人行程者,則應於辦妥請假程序後方得為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