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68117216人
1
裁判字號: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68 條雖從寬將行政違失之舉發列入得提出「陳情」之事項,人民促請行政機關發動職權,倘屬建議、舉發之陳情性質,並不因此取得據以請求主管機關為特定行為之法律上請求權。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