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35940543人
1
旨:
公務人員記功以下獎勵令之送達,於必要時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並於其他法律就其送達無特別規定時,適用行政程序法有關送達之規定
2
旨:
法務部就有關國防部以函駁回迴避申請之決定,依法提起覆決申請一案之意見
3
發文字號:
旨:
檢送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4
發文字號:
旨:
檢送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5
發文字號:
旨:
依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意旨,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並自即日起實施
6
旨:
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生效後,公務人員對於修正生效前之管理措施或處置,如有不服得於本法修正生效之次日起一年內,提起申訴
7
旨:
對所屬公務人員之行政處分、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或為申訴函復時,應告知不服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聲明不服之管轄機關
8
旨:
檢送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9
旨:
檢送各機關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