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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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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關於退休教師於在職時因公受傷,因其受傷時為現職人員並符合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規定之要件,即具有依請領受傷慰問金之公法上請求權,縱使事後因退休等成為非現職人員,在未逾請求權時效前,其請求權仍然存在,即不影響其已合致因公受傷慰問金請求權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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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公務人員記功以下獎勵令之送達,於必要時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並於其他法律就其送達無特別規定時,適用行政程序法有關送達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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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法務部就有關國防部以函駁回迴避申請之決定,依法提起覆決申請一案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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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檢送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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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檢送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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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各機關對所屬公務人員應提供免於遭受性騷擾之良好工作環境,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34 條規定,公立學校職員之性騷擾爭議,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辦理,則公務人員就各機關組成之性騷擾處理委員會作成之性騷擾成立與否決定得提起復審,或服務機關於法定期限內不予處理時,遭受性騷擾之公務人員亦得提起復審,又各機關於作成決定書時應載明公務人員對該決定不服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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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依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意旨,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並自即日起實施
8
旨:
檢送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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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檢送各機關辦理保障業務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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