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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4 條之規定,公告變更市定古蹟「臺陽礦業公司平溪招待所」之指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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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金山朱銘美術館」為新北市紀念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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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新店區『胡璉將軍故居』」為新北市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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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金包里慈護宮」為新北市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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