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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各工程主辦機關於辦理電力 (水電) 工程招標,有關電器承裝業廠商基本資格勿再要求與台灣電力公司簽訂之營業契約並請檢附電氣工程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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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主辦機關於辦理電力 (水電) 工程招標,有關電器承裝業廠商基本資格勿再要求與台灣電力公司簽訂之營業契約並請檢附電氣工程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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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公告電匠考驗委託辦理事宜,自 95 年 1 月 1 日起委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併同「室內配線」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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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各工程主辦機關於辦理電力 (水電) 工程招標,有關電器承裝業廠商基本資格勿再要求與台灣電力公司簽訂之營業契約並請檢附電氣工程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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