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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行政程序法所稱法規命令須具備「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訂定」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二要件,僅符合要件之一則不屬之。如行政機關依法律授權訂定但非對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對外發生法規範效果之規定,其法律性質宜由主管機關或上級機關審認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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