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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為杜絕違規廣告物,對於在道路舉牌或散發廣告宣傳單等交通違規行為,經員警舉發並通知改善後仍不配合之廣告業主,委託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停話處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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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警察機關」究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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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警察機關」究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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