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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有關擴大內政部委辦縣(市)政府審議核定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需辦理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案件之規模與範圍,及目前縣(市)政府受理案件之單一窗口等公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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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關於一定面積以下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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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依據區域計畫法第 15、15-1 條等規定,核釋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更正、劃定或檢討變更案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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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關於早期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擅採土後遺留之坑洞,擬與該土地所有人訂立行政契約,以北宜高速公路平原線工程餘土回填,是否妥適乙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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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為強化船舶行安之管理,對於違規超載等之行為人,擬委託海岸巡防機關「責令改善後放行」或「命令其停止執行」,是否屬行政罰法第 2 條所稱具有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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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法律應按其適用之原則,且應視其是否具有特別法或特別規定之地位加以判斷,除該法有明文排除之規定,否則無法導出某法規得逕予排除某法規規定適用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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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區域計畫法第 15 條規定參照,行政法上權利義務或法律地位是否可由他人承繼,應視相關法規內容而定,法規未特別規定者,則應視該權利義務或法律地位是否具有高度屬人性(一身專屬性)而定,如主管機關認為上述該條第 1 項規定管制使用,惟經依法賦予該土地權利或識務處分,為非高度屬人性對物處分,似應隨土地所有權移轉而由繼受人承受者,法務部敬表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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