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28151176人
1
旨:
民眾依農業發展條例第 38 條之 1 規定申請稅賦減免,受理機關為核對其登載之地目是否屬當時法令規定之農業用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規定應檢具都市計畫第 1 次公告前之手抄土地登記簿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