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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旨:
行政法規廢止或變更應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即法規之廢止變更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自須符合信賴基礎、信賴表現及信賴客觀上值得保護等要件。又法規並非永久不變,亦可能經修正或廢止(停止適用),故受規範者並非毫無預見。土地合併地價改算原則修正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之合併登記,如可已預期土地如何改算合併後地價,則無因土地合併改算地價原則之修正而遭受不可預期之損害,自與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要件尚有未合。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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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旨:
分割登記之執行機關所寄發之逕為分割土地權利書狀換發通知書上所載變更後之土地標示相符,則所為逕為登記之處分並無違誤。至當事人對於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之行政處分若有不服,應於公告期間內聲明異議,或依都市計畫相關規定於都市計畫實施一定期間後,依法定程序提出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予以變更都市計畫。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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