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33515407人
1
旨:
「地方公職人員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17 條第 1 項規定當然停止職務或職權,其後續處理相關疑義」研商會會議紀錄
2
旨:
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會期所包括之例假日應以列有議程之日期之間所跨者為限,會期末日之例假日如無議程,自不得計入該次會期內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