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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請本自治權責檢討改正有關對鄉(鎮、市)之監督措施,訂有鄉(鎮、市)長平時獎懲相關規定,並確實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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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公有市場用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三樓以上興建住宅,其地上物可否辦理產權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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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有關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四項所定「上級機關」之意旨意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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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關於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四條規定侵害地方自治權,有違憲法第一百十八條之規定意旨,本部意見如說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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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於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編列興建環保大樓及補助購置消防車等費用,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費應專款專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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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中央政府機關對地方自治團體裁處行政處分,地方自治團體得否適用行政程序法有關陳述意見之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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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法務部就「關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反行政程序法規定,得否依地方制度法第 75 條第 6 項規定處理疑義乙案」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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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行政程序法第 33 條規定參照,該條所稱「上級機關」係指就該事項,行政機關相互間有指揮監督關係,非以行政體系內直接上下隸屬關係為限。又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為地方自治機關,分屬不同地方自治團體(不同行政主體),其間並無直接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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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要旨:
上級自治監督機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地方自治團體不服者,即得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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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地方政府之文書處理屬地方自治事項,應視具體個案判斷處理作業有無符合公文程式條例規定,並由各該地方政府本於權責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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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要旨: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1 條規定參照,國家賠償事件性質非該條可調解之民事或刑事事件,請求權人如請求賠償,應依國家賠償法有關規定,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不得逕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委員會亦不應受理此類事件調解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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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要旨:
中華民國律○公會全國聯合會因聯合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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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要旨:
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申請案,有關受委辦機關之訴願管轄機關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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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財務收支及管理,不得違背憲法、法律或法律授權之法規。縱因縣庫資金調度,仍不得就人事費等必要支出或其他餘款項停止收受付款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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