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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地方自治團體」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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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地方自治團體」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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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縣 (市) 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經核定後,縣 (市) 政府不得提起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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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縣議會於縣內分區設立「議政服務中心」於法無據
5
旨:
鄉(鎮、市)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經縣政府核定後,逾 2 年未經公所公布,縣政府亦迄未為代公布程序,該組織自治條例之效力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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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鄉 (鎮、市) 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經縣政府核定後,逾二年未經公所公布,縣政府亦迄未為代公布程序,該組織自治條例之效力疑義
7
旨:
有關學校專任教師或民意代表或公務人員具有土木技師者,是否符合土木技師公會會員資格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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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具技師資格之現任各級民意代表,非為營造業管理規則第 18 條所稱之公務員,但如於民意機關開會期間因出席會議無法執行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業務,則得依營造業管理規則第 21 條之 1 規定辦理
9
發文字號:
旨:
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是否為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二條第三項所定之主管機關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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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是否為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二條第三項所稱主管機關?其所屬公務人員申請進修費用補助標準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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