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27899448人
1
發文字號:
旨:
有關檔案法第 22 條規定已屆滿 30 年開放期限之國家檔案,主管機關應否再依同法第 18 條規定予以審查疑義
2
旨:
參照檔案法第 22 條等規定,已屆滿三十年開放期限之國家檔案,主管機關應否再予以審查,因基於檔案為政府資訊之一部分及體系解釋,自宜採肯定之見解
3
旨:
修正「經濟部水利署行政資訊公開及卷宗閱覽須知」
4
發文字號:
旨:
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部分規定,自 97 年 1 月 21 日生效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