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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辦理收容安置計畫及委託行政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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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更正臺北市政府主管業務委任事項
3
旨:
有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處理網友於網路平臺張貼兒童及少年個資之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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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網友於網路平臺上公布疑似犯下性侵案少年之個人資訊,或以迷因圖、梗圖等方式呈現,使人能夠識別少年的身分,此已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第 3 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進行行政調查,得依行政程序法第 40 條,要求網路平臺提供使用者個人資訊及涉嫌違法之網頁內容,以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兒少法第 69 、103 條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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