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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為安置、保護照顧不幸之兒童,花蓮縣政府委託辦理兒童寄養服務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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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花蓮縣辦理兒童寄養服務合約書
3
旨:
公告花蓮縣政府 97 年度辦理「花蓮縣兒童寄養服務」合約書(家庭式及機構式寄養)並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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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花蓮縣政府公告辦理 101 年度兒童及少年寄養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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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23 條規定,公告花蓮縣政府 1 04 年度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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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有關未成年性騷擾事件被害人欲提起申訴,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性騷擾申訴,機關請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民法及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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