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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旨: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辦理收容安置計畫及委託行政契約書
2
旨:
公告花蓮縣政府 97 年度辦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合約書
3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公告 98 年度「花蓮縣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合約書
4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之規定,公告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附設花蓮縣私立善牧中心為花蓮縣政府辦理「兩性關係諮詢與未婚懷孕處遇服務」行政契約書之受託機關
5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之規定,公告花蓮縣政府 99 年度辦理「花蓮縣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行政契約書
6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告 101 年度花蓮縣政府辦理兒童及少年安置契約書,以及委託辦理兒童少年收容安置輔導機構名冊
7
旨:
公告花蓮縣政府 103 年度辦理「法院交查兒少監護權屬訪視調查」及「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訪視調查暨相關收出養服務」行政契約書
8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公告花蓮縣政府 104 年度辦理「法院交查兒少監護權屬訪視調查」及「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訪視調查暨相關收出養服務」行政契約書
9
發文字號:
旨: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辦理相關福利措施時,如人力不足,得依政府採購法委託民間單位協助執行,委託對象不視為行政機關,非屬行政程序法規定之權限委託
10
旨:
函詢委託補助民間合法立案之兒童福利機構提供個案安置及保護,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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