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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規定辦理,公告「高雄縣辦理中低收入家庭內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自付保險費補助審查作業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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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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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本案主管機關為保障臺北市經濟弱勢市民基本生活及以維持行政處分穩定性為由,對未申請提高補助或資格異動之現有列冊個案擬不予重行審查,固非無據,惟其行政行為具有對外效力,應依法定程序公告周知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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